李軒甫 夏國華
  本報訊(記者李軒甫 通訊員夏國華)記者從海南省檢察院第一分院監所部門獲悉,今年3月啟動減刑、假釋、暫予監外執行專項檢察活動以來,該院對在監獄、看守所、社區矯正場所服刑的職務犯罪、金融犯罪和涉黑犯罪等“三類罪犯”進行全面摸底、審查。截至目前,共排查“三類罪犯”195人,查出犯受賄罪的陳某、犯組織領導黑社會性質組織罪的梁某等7人不符合保外就醫條件,並依法向刑罰執行機關發出檢察建議,7名保外就醫情形消失的罪犯被依法收監執行,消除了不良社會影響。  (原標題:依法監督促使7名罪犯被收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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