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制網訊 記者趙志鋒 通訊員趙小堙 商販用硫磺熏制鮮生薑,使其看上去“很美”而獲得青睞,但毒害的卻是無辜消費者。近日,經甘肅靖遠縣檢察院提起公訴,靖遠縣法院以銷售有毒、有害食品罪判處劉某、孫某等21人1年6個月至6個月不等的有期刑期。
  經查,2013年以來,在靖遠縣蔬菜市場搞批發的被告人劉某、孫某等人,多次從蘭州市大青山蔬菜批發市場購進非食用物質硫磺熏過的生薑,又將這些生薑銷售給其他的小菜販,而零售攤點的小菜販看這種生薑品相好,明知是硫磺熏過的仍購進零售給居民。2013年5月30日,靖遠縣警方查獲生薑零售點21處,抓獲21人,扣押生薑1700餘公斤,經檢驗所查扣的生薑中均檢出含有二氧化硫。  (原標題:利欲熏心 菜販子用硫磺“美容”生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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