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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湖北日報訊 記者陳會君
  《決定》指出,要把公正、公平、公開原則貫穿立法全過程,完善立法體制機制,堅持立改廢釋並舉,增強法律法規的及時性、系統性、針對性、有效性。
  互聯網領域,如何實現立法科學化、民主化?
  29日,全省學習宣傳黨的十八屆四中全會精神全面推進網絡空間法治化座談會在漢召開,有關專家學者和我省立法、司法等機構相關負責人為我省依法治網建言獻策。
  “現在有一個熱詞叫互聯網思維,是指創新性、預見性、精準性、快捷性等特點的思維。”華中科技大學教授鐘瑛說,互聯網立法要考慮互聯網的新特點新規律,使新法規更具前瞻性、穩定性與權威性。針對技術的不斷更迭,有關部門出台了很多規定,如針對BBS、微博、APP的等等。“我做過統計,大約有100多種,有必要做一個清理,並且,新的立法要吸取經驗,為技術發展預留空間。”
  另外,一些舊問題在互聯網框架下,也需要被重新審視。鐘瑛舉例,網絡盜版問題有人叫苦不迭,叫囂要嚴懲,有人認為過分打擊會阻礙創新。網絡本來就是一個共享平臺,網絡版權是否需要重新定位?再如隱私問題,網上自曝隱私、借隱私炒作的大有人在,有故意為之,有無心為之,網絡時代的隱私問題也不同於傳統隱私,立法中也需考慮。
  中南財經政法大學教授吳漢東也表示,目前西方比較有效的依法治網方法是建立行業協會機制,通過集體協議自我約束自我管理,實現法律和自律、政府管治和行業自治相結合。
  (原標題:網絡立法要為技術發展預留空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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